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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广元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情况简析

来源:本站 浏览量:3040 发布时间: 2015-07-20 字体: [ ]

一、 总体运行情况

(一)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喜忧并存

---单位个数增加。1-5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55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4户。其中,利州区31户,苍溪县9户,旺苍县5户,剑阁县3户,青川县3户,昭化区2户,朝天区2户。

---营业收入下降。1-5月,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40亿元,同比下降0.1%。规上服务业10个行业营业收入增速7升3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7个行业不同程度增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3个行业营业收入分别下降5.5%、4.3%和3.1%。  

表1  1-5月规上服务业分行业情况表

行业

单位数(户)

营业收入增速(%)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

1.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

-4.3

房地产业

4

19.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

2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

-5.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

6.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

14.8

教育

4

25.3

卫生和社会工作

6

-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25.3

---吸纳劳动力就业增强。1-5月,从事服务业活动平均人数为8114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74人,增长12.1%。

---运行质量较好。1-5月,规上服务业实现利润总额2.82亿元,同比增长11.6%。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

(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运行良好

---单位个数增加。1-5月,全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13户,比去年同期增加5户,占全市规上服务业的比例由去年的19.5%提升到今年的23.6%。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1-5月,全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20.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7.9、8.6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增速呈逐月提升态势,1-5月增速分别快于1-2月、1-3月、1-4月11.1、4.1、3.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3位。

 

---企业经营效益良好。13户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利润总额0.21亿元,同比增长19.4%,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0.5%,应交增值税同比增长15.0%。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实现利润总额分别比同期增长92.5%、16.9%、5.9%。

二、存在的问题

---单位数较少。全市规上服务业55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1.1%。从川东北片区看,广元单位数量明显靠后,分别比南充、遂宁、达州、广安、巴中少88户、17户、12户、62户和31户。

---规模小。1-5月,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2户;亿元以下1000万以上14户; 500-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14户,500万元以下企业25户。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500人以上企业4户,人数100-500人之间13户,100人以下企业38户。

---行业分布不平衡。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共有规上服务业企业33户,占全市规上单位总数的60%,其余的占规上服务业70%的行业仅占30%的个数。

---产业分布不均。生产性服务业35户、现代服务业31户,占全市规上服务业的63.6%、52.5%,占据全市规上服务业半壁江山。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物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产业单位较少均在10户单位以下。

 

表2   1-5月规上服务业企业产业分布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数(户)

占单位总数比重%

总  计

55

100.0

  现代服务业

31

52.5

  生产性服务业

35

63.6

  物流服务业

10

20.0

高技术服务业

7

18.6

  信息消费服务业

5

17.9

战略性新兴服务业

12

16.1

文化及相关服务业

5

12.5

  健康服务业

10

10.7

  科技服务业

9

8.9

---营业收入下降企业较多。1-5月,全市55户规上服务业中营业收入下降的企业20户,占36.4%。重点企业收入下降对全部规上服务业影响大。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均比上年下降,3企业下拉全部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3.9个百分点。

 

注:1、所有基数均是以在库企业数据进行对比。

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企业。

3、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行业涉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行业的营业收入增速作为GDP核算该行业增加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