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上办事,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广元市统计局网站(stats.cngy.gov.cn)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广元市统计局网站上查阅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统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下,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广元市统计局办公室,受理地址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24号,受理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传真):0839-3265665,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24号,邮编:628017。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广元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广元市统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广元市统计局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请通过中国邮政邮寄;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需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统计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4.《申请表》填写要求:一是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二是要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三是要尽量详尽、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四是每份《申请表》填一项申请内容。

5.本局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报、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9—3265665)。

三、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本局监督电话:0839-3273180,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24号,邮编:62801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