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9亿元,同比增长3.1%,连续5个月保持正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9%,扣除成品油和汽车后的限上同比增长9.2%。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12亿元,同比下降2.8%,降幅较全国(-5.9%)、全省(-3.9%)分别低3.1、1.1个百分点,较1-9月收窄0.7个百分点。
按销售所在地分,10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24亿元,同比增长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25亿元,增长3.0%。1-10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7.53亿元,下降3.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7.59亿元,下降2.5%。
按消费类型分,10月商品零售31.07亿元,同比增长1.7%,餐饮收入7.42亿元,增长9.0%。1-10月,商品零售278.68亿元,同比下降1.4%,降幅较1-9月收窄0.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56.44亿元,同比下降9.5%,降幅较1-9月收窄2.3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商品类别看,一是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10月全市金银珠宝类、家具类、通讯器材类、汽车类、家用电器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9.3%、15.4%、15.3%、14.4%、11.0%,;二是线上消费持续走热。10月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分别增长117.7%、57.9%,保持今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高速增长态势;三是受价格回落影响,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幅连续2个月回落,10月零售额增长5.3%,增幅较上月回落1个百分点,1-10月增幅较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落0.5和0.3个百分点。
按行业分,10月全市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和批发业零售额分别增长19.7%、8.5%、3.1%、-4.3%;1-10月,批发业零售额同比下降6.9%,降幅较1-9月收窄0.3个百分点;零售业零售额同比下降0.1%,降幅较1-9月收窄0.4个百分点;住宿业零售额同比下降15.3%,降幅较1-9月收窄4.2个百分点;餐饮业零售额同比下降9.2%,降幅较1-9月收窄2.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