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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27 来源:市统计局 分享:

12月24日下午,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视频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赓即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安排布置学习贯彻工作。

会议指出,《监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统计工作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作出的具体规定,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力举措,是准确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履行统计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燕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热潮,并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她强调,一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系统全面地开展学习。二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与近期统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统计工作会等契机向各级统计工作者开展宣传,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要把《监督意见》纳入市县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同时,要迅速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配合党委、政府和部门组织开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