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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拟表彰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6 来源:市统计局 分享:

根据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统计〔2022〕13号)文件精神,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审核,确定3个集体和6名个人为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广元市统计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839-3090767

电子邮箱:540636340@qq.com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24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

邮政编码:628017

     广元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5


拟表彰先进集体

(共3个)

广元市统计局

旺苍县统计局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拟表彰先进个人

(共6个)

范安琼  广元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科长

黄  广  广元市利州区统计局局长

杨正辉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信息中心主任

王  刚  青川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熊征远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  英  苍溪县普查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