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最新要求,我局对12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第六条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其中:“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调整为“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删除“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除以上调整事项外,疫情防控其他要求不变,详细内容见附件。
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随时关注广元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广元市统计局官网(http://stats.cngy.gov.cn/)“通知公告”栏。
附件: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2022年12月9日调整发布)
广元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