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23〕4号),对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普查的主要内容,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相应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强调要始终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按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好普查实施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及办公室。
2月16日,广元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