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5月21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规范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频次、学习专题和学习范围,确保学习效果和学习对象聚焦。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人,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四个纳入”。三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查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服务拼经济比发展提供统计支撑不够”问题。
3.紧跟市委部署融入全市发展战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论学习,及时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全市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已建立“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全力做好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服务。
4.服务低碳绿色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统计监测体系。二是市县两级同步开展能耗季度核算工作,掌握全市及各县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GDP能耗变动情况。
(三)关于“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不够”问题。
5.统计评审和会商工作不够规范、核查审核把关还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制度认真做好主要指标审核,加强公开审核评估。二是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会商。三是严格落实统计制度要求,按要求开展企业(项目)现场核查,强化资料审核和情况核实,确保单位真实性和源头数据准确性。
6.深入基层主动指导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调查研究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督导力度,修订完善《市统计局领导联系县区统计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三是持续加大数据审核力度。
(四)关于“党组领导全面履行职责不够”问题。
7.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十四五”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督促各科室加强学习,积极跟进各项改革事项。二是主动加强与省局专业处室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改革试点任务。
8.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电话解答、上门讲解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基层业务培训指导。二是精心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调研,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行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三是扎实做好联网直报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建立农村统计工作台账,村、社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
9.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计法治监督,促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衔接和配合。二是严格落实“即报即审”原则,加大对重点指标的审核力度。三是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10.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组会、工作例会议题提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对近期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时传达学习,确保传达时效性。二是按要求召开年度统计部门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三是进一步明确财务工作分工和责任,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五是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落实,认真查摆弱项短板不足,科学谋划工作思路举措。六是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六)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1.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司勤人员管理,规范平台派车流程。
12.物资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善制度,建立了单独的普查等物资入库出库单,严格执行发放领用签字手续。
13.政府采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广元市统计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范自行采购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1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不缺记、漏记重点发言内容、落实意见,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四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对会议程序、纪律要求等进行规范。
(八)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问题。
15.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全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统计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集中审议讨论,制定并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形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要求和责任领导,严格督促落实,按时销号。三是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每次组织活动开展后,及时记录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6.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及时提醒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不规范的责令整改,确保组织生活严肃性规范性。二是切实加强支部学习,按要求督促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定期通报。三是制定并印发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督促各支部按时开展相关活动。四是把支部品牌建设与创建“四强”党支部相结合,积极创建“四强”党支部。
(十)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问题。
17.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持证人员管理,及时更新平台人员信息。二是培养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三是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确保对干部选任程序熟悉、掌握,并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格执行。五是加强选人用人和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到完整、无差错,归档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3090761;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电子邮箱:928907212@qq.com。
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