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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市统计局 分享: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521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规范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频次、学习专题学习范围,确保学习效果和学习对象聚焦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意识形态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四个纳入”。三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查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服务拼经济比发展提供统计支撑不够”问题。

3.紧跟市委部署融入全市发展战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论学习,及时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全市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已建立“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全力做好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服务。

4.服务低碳绿色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统计监测体系。二是市县两级同步开展能耗季度核算工作,掌握全市及各县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GDP能耗变动情况

(三)关于“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不够”问题。

5.统计评审和会商工作不够规范核查审核把关还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制度认真做好主要指标审核,加强公开审核评估。二是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会商。三是严格落实统计制度要求,要求开展企业(项目)现场核查,强化资料审核和情况核实,确保单位真实性和源头数据准确性

6.深入基层主动指导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调查研究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督导力度,修订完善《市统计局领导联系县区统计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三是持续加大数据审核力度

(四)关于“党组领导全面履行职责不够”问题。

7.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十四五”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督促各科室加强学习,积极跟进各项改革事项。二是主动加强与省局专业处室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改革试点任务

8.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电话解答、上门讲解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基层业务培训指导。二是精心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调研,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行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三是扎实做好联网直报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建立农村统计工作台账,村、社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

9.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计法治监督,促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衔接和配合。二是严格落实“即报即审”原则,加大对重点指标的审核力度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10.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组会、工作例会议题提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对近期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时传达学习,确保传达时效性。二是按要求召开年度统计部门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是进一步明确财务工作分工和责任,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是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落实,认真查摆弱项短板不足科学谋划工作思路举措。是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六)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1.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司勤人员管理,规范平台派车流程。

12.物资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善制度,建立了单独的普查物资入库出库单,严格执行发放领用签字手续。

13.政府采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广元市统计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范自行采购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1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是严格执行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不缺记、漏记重点发言内容、落实意见,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对会议程序、纪律要求等进行规范。

(八)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问题。

15.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全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统计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集中审议讨论,制定并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形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要求和责任领导,严格督促落实,按时销号。是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每次组织活动开展后,及时记录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6.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及时提醒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不规范的责令整改,确保组织生活严肃性规范切实加强支部学习,按要求督促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定期通报。是制定并印发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督促各支部按时开展相关活动。是把支部品牌建设与创建“四强”党支部结合,积极创建“四强”党支部。

(十)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问题。

17.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持证人员管理,及时更新平台人员信息。二是培养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三是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确保对干部选任程序熟悉、掌握,并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格执行。是加强选人用人和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到完整、无差错,归档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3090761;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电子邮箱:9289072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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