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政府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前面统计局局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桂芬同志对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基本精神、主要特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报了全市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了总体安排,我完全同意。利州区、苍溪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县区部门也作了专题发言,讲得很好!希望各部门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
2012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2013了年1月,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3]9号)。《通知》指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了解我国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经济普查为各级政府实现科学决策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实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决策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全面、准确认识和把握上。通过第三次经济普查,将取得地域覆盖完整、行业统计全面、统计口径标准的基础信息,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尤其是各类企业法人和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地区分布、行业特征、规模结构、要素设置和效益状况。为各级政府实现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对于更好地把握改革发展全局,努力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要求。过去几年,我市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经济结构和发展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受诸多因素影响,我们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增多,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任务繁重艰巨,面临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必须进一步搞清楚三次产业和各行各业基本状况,加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开展经济普查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的迫切需要。目前,除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和资质以内建筑房地产业等“三上”单位能取得全面完整统计资料外,其它单位统计资料均非常欠缺,国民经济核算的缺口很大,迫切需要通过经济普查摸清和掌握。这次经济普查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底数为重点,可以有效弥补常规统计缺口,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因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艰巨性
(一)单位清查难度大。 主要体现在“三难”,即为:经营地难找。有一些企业在同一城市内注册地、纳税地和经营地分离。部分企业或个体户远离闹市,或深居小巷,或独处高楼独户极难找到;经营情况难摸清。一户多照法人单位难寻。有照停业或无经营活动的单位难找,其经营情况更难掌握和科学推算;单位划分难界定。经济普查对单位划分作了明确规定,将所有普查对象划分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现实中有多重的产业活动单位,即产业单位下面又有产业活动单位,还有混业经营、一户多照、证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等情况,都给单位界定增加了难度。特别是小企业、小法人经营内容变化不定,行业类别很难界定。
(二)普查登记精度高。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普查员手持移动电子终端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现场定位、拍照、采集数据,单位地址要准确定位到小区、单元甚至楼层及房间,而采集的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上传到国家普查办服务器。如果地图绘制不标准、不规范、界线不清、范围不准,那么实际存在的普查单位将无法定位到地图上,也就无法进行普查登记,将直接影响普查数据质量和今后几年我市经济总量及增长。这是我们如何搞好此次经济普查面临的全新的挑战和课题。
(三)调查对象配合难。经济普查对象是所有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这些普查对象性质不同,规模各异,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不少普查对象心存顾虑,不愿意配合,主要原因有“三怕“,即为:一怕“露富”,招惹是非;二怕“露底”,担心填报数据成为纳税罚款的依据;三怕暴露商业秘密,对公司(单位)发展不利。
(四)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的现象仍然存在。通过了解,有些地方或部门,为了印证自己的“政绩”曾明显授意企业普查数据要填高一些,明目张胆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普查数据。这里我要求,任何地方和任何部门都不得对普查数据的填报进行干涉,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三、精心组织,依法普查,扎实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领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各部门要将经济普查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高素质的普查工作队伍,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重落实。要对照普查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督查办要抓好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配合。经济普查是一项政府行为,不单是统计部门一家的工作,是包括发改、经信、住建、财政、民政、工商、地税、国税、质监、编制、宣传、卫生、教育和金融、督办等各部门共同的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加强行政管理资料的交换、信息共享和工作上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更加主动履职,积极配合,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高效、统一。
(三)精心谋划,狠抓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经济普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在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的落实。新时期下的经济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突出了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并且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精心谋划,确保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抓好机构的组建。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迅速组建好强有力地普查机构,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抓好人员配备。各部门要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要把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的同志抽调到经济普查办公室。市普查办要督促县、乡、社区各级普查人员及“两员”尽快配备到位;三是抓好经费的落实。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次经济普查所需的经费由各级地方政府分级负担。从最近掌握的情况看,少数县区经费落实到位情况不太理想。请市财政局、政府督查室、市经普办督促并确保经济普查所需的经费支持;四是要建立完善普查办工作制度,制定普查工作预案。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每一位普查工作人员要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真正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对普查各重要环节,要有质量标准,有操作程序,有操作规范,有督促检查审核验收;制定切实可行预案。针对普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
(四)扎实准备,抓好普查各项业务工作落实。一要全力搞好普查试点工作。第三次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初定于本月下旬在利州区东坝、南河两个办事处开展。经市经普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经普办同意,我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将同步进行。利州区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成立专门的试点机构,搞好试点经费预算,精心组织,在市经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完成省级试点任务。试点经费由利州区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市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区经普办要积极抽调骨干参加试点工作,培养本地区普查骨干。二要狠抓普查业务培训。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普查的成败,各级普查办要选好业务骨干,制好培训课件,保证培训时间,让全体普查人员掌握普查工作的要求、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并熟练使用PDA采集普查数据,为全面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要实事求是进行普查登记。各级普查办要客观真实的进行登记,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和抵制违反《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四要全程把控,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办要采取措施,制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对数据采集全过程以及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加强对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进行全程监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数据质量的不利因素。五要深度分析,搞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积极撰写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分析文章,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六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典型。普查办要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搞好经济普查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和媒体要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有效组织实施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按照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动员引导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据实提供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依法普查,严格质量控制。数据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灵魂,也是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普查科学化水平;要实现普查工作全覆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查工作体系,做到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普查指标准确无误;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依法普查,严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无误,切实保证普查登记阶段源头数据采集质量,做到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和篡改;要严肃查处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做好当前各项统计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预警预测。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国全省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宏观环境下,我市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逆势回升的态势,但离目标差距仍然很大,形势不容乐观。下半年,我市经济一方面存在政策利好驱动、发展基础较好、部分重大项目推进及产业陆续投产带动等有利因素,这必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存在新开工项目少、新进规企业少、产业与企业竞争力及区域竞争力不足等不利因素,又严重阻滞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各级各部门要增强统计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要提高对统计指标分析的准确性、全面性,要认真了解国家宏观调控及行业发展政策,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产业发展、项目推进、企业运行、因素保障等情况,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提出预警预测建议,提高统计咨询服务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抓好“三查”和联网直报工作。6月下旬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开展“三上”企业名录库、数据质量和“四大工程”落实情况的统计“三查”工作,目前省级重点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从前段时间我市检查的结果来看,极少数企业达不到规模、少部门企业数据质量差的情况是存在的,形势不容小觑。各县区、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退出;对数据出现异动的,认真做好数据核实调整工作,确保企业资料规范、数据准确。要加强“三上”企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核查机制,不断规范联网直报,坚守统计“四条红线”,努力排除数据生产过程中的干扰因素,确保企业单位能报得出、报得全、报得准。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统计。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统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职责任务。制定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市县统计部门要建立部门统计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加快推进部门统计调查信息交流平台,提高部门统计信息化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与统计局沟通,显著提高配合度,把“三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单位准入纳入单位的中心工作进行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分析,形成统计合力。
(四)规范企业统计基础。从“三查”情况来看,企业统计基础薄弱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不断夯实企业统计基础,要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原始记录、有台账、有报表,确保企业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帐表相符、表机一致。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企业统计工作日常检查,建立企业统计基础工作随机抽查调阅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三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及时申报,确保应统尽统,应入尽入。严格执行“三上”企业统计申报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申报流程。做好申报前的实地核查工作,坚决杜绝虚假企业、虚假项目纳入申报,严禁“带病入库”,提高申报准入率。
同志们,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艰巨,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加强协作,根据各自职责,狠抓落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市经济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