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指所有权归中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的经济成分,即扣除国有和集体、港澳台和外商经济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户,主要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和混合民营经济两大部分。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蓬勃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必将在广元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一、民营经济40年发展历程
我市民营经济与全国全省一样,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不断壮大的成长史也是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的发展史。从市场地位变化、增长速度等方面分析,我市的民营经济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90年),民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民营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报告指出“私营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88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这一阶段,私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个体经济在民营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由1978年的0.37亿元增长至1990年的4.62亿元,总量增长了11.5倍;按可比价格计算,12年间年均增长16.1%,比同时期GDP年均增速(2.2%)高13.9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由1978年的6.5%提高至1990年的17.4%,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9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中,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较快,年均增速分别达到33.4%、23.0%,占民营经济比重分别从4.2%、23.6%提高至18.7%、43.7%。
第二阶段(1991年-2002年):民营经济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后,兴起了新一轮创业兴业、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由1990年的4.62亿元增长至2002年的35.92亿元,总量增长了6.8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3.5%,比同时期GDP年均增速(6.4%)高7.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由1990年的17.4%提高至2002年的38.2%,提高了20.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2002年末,全市个体工商户4.12万户,从业人员5.17万人;私营企业1186户,从业人员1.7万人。金贝儿食品、永隆集团、广元娃哈哈、豪运建设、米仓山茶业等广元知名企业都是在这个时期起步的。
第三阶段(2003年-2012年):民营经济占比突破50%,实现跨越发展。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指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2005年开始,国家相继颁布了一批保护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有利条件催动下,民营经济获得了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相继突破50亿元、100亿元和200亿元大关,在2012年达到248.42亿元,是2002年的6.9倍;按可比价格计算,2003年-2012年年均增长16.5%,比同时期GDP年均增速(9.2%)高7.3个百分点。2009年民营经济占GDP比重突破50%,2012年达到53.0%,比2002年提高14.8个百分点。2012年末,个体工商户达到10.05万户,是2002年末的2.4倍;私营企业7454户,是2002年末的6.3倍。
第四阶段(2013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步入新征程。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在经济增长由高速变为中高速的新常态背景下,民营经济勇挑发展重担,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在2014年突破300亿元、2017年突破400亿元后,2018年达到449.26亿元,是2012年的1.8倍;按可比价格计算,2013年-2018年年均增长9.7%,比同时期GDP增速(8.8%)高0.9个百分点。2018年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达到56.0%,比2012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8年末,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11.66万户,比2012年末增加1.61万户;私营企业1.93万户,比2012年末增加1.18万户。
二、民营经济呈现的主要特点
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的地位举足轻重。
(一)民营企业数量增多。2018年末,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达96.5%。在全市1149户“四上”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802户,占比为69.8%。分行业看,49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356户,占比为72.2%;197户建筑业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159户,占比为80.7%;145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88户,占比为60.7%;226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165户,占比为73.0%;8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34户,占比为42.5%。
(二)民营经济贡献突出。从经济总量看,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了1213.2倍,平均每4年总量翻一番,快于GDP总量每6年翻一番的增长速度;自2005年以来,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2018年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达到56.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7.4%。从投资看,2018年民间投资增长29.4%,比全部投资增速快15.3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54.7%,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100.3%。从税收看,民营经济上缴税金52.68亿元,增长21.9%,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71.5%,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91.0%。其中,个体私营企业上缴税金15.56亿元,增长30.8%,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21.2%,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37.0%。从就业看,2017年,城镇个体私营单位从业人员22.70万人,占城镇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6.8%;新增城镇个体私营单位从业人员0.84万人,占城镇全部单位新增从业人员的67.7%。
(三)民营经济是转型升级的驱动力。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加速器。民营经济中二、三产业蓬勃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由1978年的65.9:10.5:23.6调整为2018年的9.0:56.9:34.1,第一产业占比下降56.9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分别提高46.4个、10.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力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由1978年的51.1:26.2:22.7优化调整为2018年的14.7:44.7:40.6。二是实现中国制造2025广元行动的主引擎。从当前看,制造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0%。从增长潜力看,民间制造业投资134.28亿元,增长54.4%,比全部制造业投资快4.7个百分点;占全部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为95.5%,是名副其实的制造业投资大军。其中,医药、电子及通信设备等高技术制造业民间投资19.14亿元,增长184.5%,占全市高技术制造业投资的比重达到77.3%。三是成为创新发展的主战场。在2017年度企业创新调查中,有创新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288户,其中私营企业达到199户,占比为69.1%。私营企业创新费用投入为1.74亿元,占全部创新费用的45.9%。全市39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35家;80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77家。
(四)民营企业是行业发展的奠基石。一是经营领域分布广泛。民营企业经营方式灵活,市场嗅觉敏锐,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不断抢占市场高地。时至今日,民营经济已广泛进入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尤其是与居民生活消费相关的领域。2018年,全市工业增加值中,民营经济占比达到68.0%;服务业增加值中,民营经济占比为47.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分别达到93.2%、94.0%、85.3%、97.5%。二是逐渐发展壮大。经历多年市场中的“摸爬滚打”,诞生和发展起来一大批以广元娃哈哈、金贝儿食品等民营企业为代表的细分行业市场龙头。广元娃哈哈公司拥有11条世界一流自动化生产线,是娃哈哈集团在全国的第二大生产基地;四川金贝儿食品公司经过20多年发展,拥有全套先进烘焙生产线,营业网点73个,成为广元烘焙食品行业中的佼佼者。还比如元泰达新材料、百夫长饮品、唯鸿生物、川珍实业、蜀塔电缆等民营企业,都在各自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成为领军企业或骨干企业。三是新经济的主要参与者。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电子商务等新经济新业态,都是民营企业独占鳌头。全市民营企业顺应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发展热潮,成为“三新”经济的弄潮儿。全市6个规模以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全部为私营企业创办;有网上商品交易额的10户限额以上批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9户。此外,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新兴服务业企业,绝大多都是民营企业。
三、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面临困难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为“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些困难和问题既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也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
(一)民营经济总量规模偏小。从经济总量看,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居全省第17位、川东北经济区第4位,占全省的比重仅为2%。从注册资金看,2018年全市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520万元,比全部企业户均注册资金(734万元)少214万元。占市场主体比重超过80%的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仅8.9万元。私营企业户均从业人员仅4人,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人)。从企业产值看,规模以上工业中,2018年私营企业户均总产值1.61亿元,低于工业企业户均产值(2.06亿元),不到国有控股企业户均产值的1/3。2018年四川民营企业百强排行榜中,川东北经济区有8家上榜,我市没有1家。
(二)民营企业发展中制约因素较多。一是融资难、融资贵。在王菲书记主持召开的全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20户企业有13户企业谈到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大多是通过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难题,但民间借贷利息较高。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面临信贷额度低、抵押资产少、转贷成本高、贷款过程长等问题,在贷款中还要承担诸如担保费、资产抵押评估费等费用,加重了企业融资成本。同时,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催贷、抽贷、断贷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经营成本高。用工成本增长较快,由于人口红利逐渐减弱或消失,导致人员工资上涨较快。许多年轻人不愿从事低收入和简单的重复性工作,企业招工难较为突出。部分工业企业由于我市上下游产业链不健全,需到外地购买商品或服务,增加了成本支出。物流成本较高,广元地区的物流费用高于成都等其他地区,加大了一部分企业特别是电商企业的成本支出。三是不公平的市场环境。部分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遭遇不公平待遇。在一些领域,民营企业不能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和市场竞争机会。在一些国资大型工程项目招标时,无论民营企业的规模实力如何,往往都被排除在外。在一些垄断性行业,行政性等隐性壁垒较强,民营资本难以进入。本地民营企业难以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对市场形势把握不准。部分民营企业在投资决策前,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研究不够、把握不准,对市场缺乏深入调研分析,盲目投资和跟风投资较多。二是对经济新常态认识不够。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稳健甚至不合规合法的问题。在经济增速放缓、发展方式转变、监管执法加强的背景下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三是企业管理不规范。部分民营企业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强,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为了逃避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有的企业出现对银行、税务等部门提供两套账、多套账的现象。同时,小富即安、小成即满思想严重,缺乏发展和创新的动力。
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近几年,我市相继出台了一批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1月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加强民营企业信贷支持、着力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等18个方面,提出了90条政策措施,必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如何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细化工作落实方案。《实施意见》的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职责职能,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出台可操作可量化的实施细则。比如,在加强民营企业信贷支持中提到“对成长型先进制造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在信贷资源、贷款利率、审批权限、创新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成长型先进企业的界定标准是什么,适当倾斜的幅度如何把控,如果不具体细化,在实际操作执行中可能会出现企业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的情况。同时,牵头部门应及时准确发布和解读政策信息,明确责任部门和承办主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获得政策支持的情况。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结合“双提双破”专项行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凡未纳入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禁止在规范流程之外针对市场主体增加设立程序;涉企行政审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对承诺时限在5个工作日以上的审批事项,要对其合理性开展审核调研,并尽可能压减办理时限。同时,组织民营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对涉及发展环境的投诉,必须及时受理,限时反馈,办理结果一律公开。
(三)畅通政企沟通联络的桥梁纽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企业间交流合作,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服务民营企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强化政企联系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委、政府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渠道,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搞好协调服务。
(四)加快建设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大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并不知晓。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迫在眉睫,建设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势在必行。要发挥信息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技术质量、管理咨询、法律法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和投融资等信息服务。汇总梳理并统一公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和奖励标准,定期发布产业政策、投资指南和负面清单,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建立政策信息服务反馈机制,收集整理企业诉求。对反映的共性问题,要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会商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单个民营企业的具体问题,及时回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