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2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局内各科室(中心、支队):

现将《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

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加强中心学习组学习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提高领导干部和班子理论素养和战略思维能力,增强党性修养,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习创新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学习组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市统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刘志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欧明宇同志担任,负责抓好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局中心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统计师、正副调研员组成,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局科室(中心、支队)负责人。中心学习组事务性工作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承办。

2、中心学习组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以及本年度统计工作的相关安排,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3、中心学习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参加学习。若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向局党组书记请假。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市委中心组的专题学习会。每位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不少于5000字。

4、学习内容重点是政治理论和党的大政方针,同时与统计业务理论、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工作、促发展。

5、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自学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半天。

6、中心学习组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个人深入研读与专家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普遍交流相结合、集体研讨与个人调研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

7、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境界,使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

8、局班子成员每年要结合学习和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9、中心学习组每年组织一次市内外学习考察活动,学习先进经验,以促进全市统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0、中心学习组要对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