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
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1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统一定为从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1、四川省统计教育培训网。登录四川省统计教育培训网进入“专业技术资格入口”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jy.sc.stats.cn/web/。
2、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内网网址为http://10.51.14.185:8080/。
线上报名的考生需在报名期内打印报名信息资料到本辖区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预订教材。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报名资料(参见第八点第三款“信息资料上报”)到本辖区统计局进行现场报名。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初中学历,参加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初中学历,参加工作20年,从事统计工作15年;
(2)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统计工作15年;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统计工作6年;
(4)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从事统计工作4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三)高级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统计服务”栏目内“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各县区统计局务必于7月25日前根据报名情况及时向市统计局上报教材征订数量,订多不退。
六、考试收费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即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按每人122元标准收取考试费,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按每人50元收取考试费。
七、考试组织
由市统计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
各县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印发文件,做好本辖区报名工作。
(二)严格资格审查
各县区统计局要认真按照报考条件,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是否从事统计工作、从事统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年限进行重点审查。特别是报考高级统计师的考生,原件审查人应按规定对其提供的原件进行认真审查。
特别提醒: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执行(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
(三)信息资料上报
1、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证明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
2、逐项、完整录入《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1),不得自行设计和更改表式和内容,认真核对和审查考生有关信息,确保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并于8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考生基本情况表。
九、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全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十、其它事项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广元市统计考办确定,考生准考证由资格复查所在辖区统计局自行上网打印制定,领取时间由县区统计局自行通知考生。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考生准考证由省统计考办统一制定,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市统计局投资科联系。
联系人:贾婷婷
联系电话:3263402
附件:1.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广元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广元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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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学历 |
身份证号 |
专业 年限 |
考试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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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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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基本情况表》统一用Excel表格进行制作并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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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考证号码为11位数字,具体编排规则请依照“附件二”
三、性别,代码1代表男性,代码2代表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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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历按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划分,代码分别为1、2、3、4、5、6。学历栏请填写相应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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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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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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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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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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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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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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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类别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未评聘 |
现职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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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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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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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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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机关 ( )事业 ( )企业 ( )其他 |
从事统计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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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 专业 |
( )统计专业 ( )财经类非统计专业 |
统计岗位 |
( )专职 ( )兼职 |
( )非财经类专业 ( )无专业 |
学历 学位 |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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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生班或研究生班 ( )大学 |
( )大专及以下 |
单位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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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统计部门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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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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