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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人普问题解答之一
发布时间:2010-09-15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1、现在的很多农民在同一个乡(镇)的不同地方有两处房屋,在农村有一套住房,在乡(镇)场镇上又修了一套住房,长期住在乡(镇)上,户口在农村那套房屋上,如何登记?

两边登记:农村按“户在人不在”(注意在摸底和编制户口姓名底册时按全户外出处理,超过半年的户编号编600以上),场镇按“人在户不在”。

2、大集体户,这个户上可能有几千户,几千人,这些人分别在不同的单位,不同有地方上班,有在其他乡镇的,有在外地打工的,有在机关各单位的,这些人在相应的常住地进行了登记后,户口所在地如何进行登记?

按省上问题解答三的第三条处理。

3、农村或居委会的整户外出,户口在本小区,但本小区因为地震或其他等原因房屋跨踏了,没有房子了,也不准备再修房子了,这种情况如何绘制地图,如何登记?

若只是部分户外出,按常规处理(外出半年以上号编号大于600,不参加长表抽样)。若整个小区的人全部外出,一种办法是在不超过600户的情况下,把该小区并入另临近的小区,一并绘地图(可以并入一个或分开并入几个),但也要注意外出半年以上的户编号大于600);另一种办法是按省问题解答三的第三条处理。总之,不漏就行了。

4、乡镇、医院、学校等上班的,户口在其他乡镇或在其他县区的,周1-5在该乡镇上班,住在该单位的单身宿舍,周5的晚上就回家(即户口所在地),这种情况如何登记?

两边登记:上班地按“人在户不在”、户口地按“户在人不在”登记。

5、部队的军人或劳教服刑人员,户口在我们当地却没有下户的如何登记?

这两种人户口应该迁走,即使有,在户口整顿中应该被“整顿”。请认真核实,若有,再请求省上。

6、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该小区内没有住房,丈夫在外打工,孩子在外上学,本人居住地不定,偶而回本小区来在婆婆家住两天(与婆婆不在同一个户是独立的一户),这种情况如何登记?

其本人按户在人在登记(因为居无定所),孩子初中以下与其一起登记为“户在人在”,高中以上按实际情况登记,丈夫按“户在人不在”登记。

7、一个村有70-80户的寄挂户口,有的从没有人见过,更无法进行联系,压根儿就找不到这户人的情况,如何进行登记?

按规定就是要想办法联系,联系不上就按全户寄挂户口处理,按户口登记短表(同样注意摸底表的户编号)。

8、户口在本户,其中有一人或两人外出10多年,从未跟家里任何人联系过,也没有一个人联系得上他,这种情况如何登记?

按要求就是要想办法联系。不过可作些灵活处理(即在长表抽样时尽可能回避,就可用户口上的信息填写)。

9、疯子,一居无定所,二神智不清,如何绘图,如何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11110日)在哪里遇见就在那一小区登记(短表),不存在绘图的问题;有些人记录可作一些灵活处理,主要是不漏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