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科(室):
为切实维护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权利,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13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本地区有关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报送数据的文件、规定和已存在的代理事务。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以及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和规定,要立即予以废止。
二、清理和规范统计代理机构代替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数据的行为。不允许开展新的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替联网直报企业开展报送数据行为。对已开展的统计代理机构代理联网直报企业报送统计数据行为进行清理。对于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企业一律停止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报。对于暂不具备条件仍需委托统计代理机构代报数据的,1.要经省统计局审核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2.委托企业要与统计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书;3.统计代理机构中有关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各地统计机构要严格按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和指导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范围的统计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尽快满足联网直报要求。要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代理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数据的行为,并明确要求新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必须通过联网直报系统,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
请各地于3月18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包括采取的做法、废止的文件、整改措施等)和附件中所列的材料报广元市统计局。清理期间,各地要做好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有关督查准备工作。
广元市统计局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