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广元市委七届43次常委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了《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28号,以下简称四川《实施意见》)。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少敏领学了《条例》和四川《实施意见》主要精神,对条例和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主要特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市委书记王菲出席会议并就做好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菲书记指出:一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和文件精神。《条例》和四川《实施意见》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决心。与会同志、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执行《条例》和文件精神;二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会后,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出台一个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要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依法统计,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规制度,强化统计监督问责。尤其是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由统计部门牵头,纪检、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全力配合,认真分析研究,拿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三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出台《条例》和四川《实施意见》主要目的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其中对地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形和责任追究也进行了细化。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首先要带头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学习并带头遵守,做到应统尽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