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做大做强,提升统计入库申报单位的质量,2014年11月3日,广府办发{2014}37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广元市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做大做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法中明确界定了奖励对象以及奖励的标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企业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优秀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的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统计年报数据,提出拟奖励企业单位并会同当地统计部门对奖励单位进行条件审查,审查无误后联合上报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审核,经公示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兑现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