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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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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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