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
现将《广元市贯彻实施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对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责任和分工,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抢抓机遇,勇于
担当,为开创全市统计改革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统计局
2014年7月28日
广元市贯彻实施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我市统计改革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贯彻实施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创新引领,提高统计制度反映新形势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统计指标体系的引领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有利时机,推进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背景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和发布方式的现代化,不断推动统计生产力的发展和统计生产方式的变革。
(二)坚持规范统一,整体设计的原则。合理配置和统筹使用各种统计资源,统一规范统计调查的组织模式和统计业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能。将所有面向企业单位以及个人的调查内容统筹考虑,在规范统一的基础上,设计出既满足各方统计需求,又方便调查对象填报,全面、高效的统计调查制度。按普查周期对普查与常规年定报进行一体化设计,保证统计调查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衔接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提高效能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国家、地方和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提高统计方法制度的整体性、统一性、互补性和可操作性。将统计设计与现代信息、网络、数据库和元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有机结合,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充分考虑基层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条件,有效减轻基层及调查对象负担。努力满足调查对象的统计需求,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四)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统计制度改革,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在总体规划、明确目标的同时,应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集中力量抓重点改革,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总体目标
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质量可靠、数据协调、组织合理、运行高效的统计体系,推进统计体系和统计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健全反映五位一体总布局,反映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增长,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反映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建设进程的统计指标体系,形成调查方法更科学、技术手段更先进、获取渠道更广泛,服务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规范、过程质量可控的统计管理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1.根据国家和省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要求,研究制订全市统一核算方案,组织开展经济核算制度改革,实现全市生产总值与各县区加总的生产总值总量和增速的衔接。实现GDP核算方法向SNA(2008)过渡,积极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一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度GDP,实现2013年及以前年度市县区GDP总量相衔接。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能源科、服务业科
2.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研究制定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并逐步试行开展我市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摸清整个国民经济在某一特定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的总量规模、分布结构以及国民财富与总体经济实力家底。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能源科、服务业科
3. 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建立提供科学依据。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能源科、服务业科
4. 加快构建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能够全面反映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质量效益、资源环境、科技创新和民生改善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积极研究建立符合本地发展需要,反映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建设进程的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制度,为全面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政绩发挥好统计指标的引领导向作用。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办公室、工业科、农业科、服务业科、法规科、投资科、能源科、普查中心、数据科
5.贯彻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建立创新报告制度,开展企业创新调查。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服务业科、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
6.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推动建立以市州为总体的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有序推进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开展劳动力统计监测工作,择机发布调查失业率,为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及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牵头单位:综合科
7. 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推动建立以市州为总体的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实施城镇化发展质量和进程统计监测,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做好统计支持服务。
牵头单位:综合科
8.研究建立完善环境统计监测体系,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统计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能源、资源、气候、环境四位一体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能源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
9.贯彻国家和省主要专业当月当季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现行以累计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分季(分月)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当季生产总值核算方案,推进地区生产总值按季核算的改革。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服务业科
10.完善能源统计核算方法,研究贯彻国家和省能源统一核算制度,推进能源消耗统一核算。
牵头单位:能源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服务业科
11.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全面客观反映网上零售的规模、结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背景下贸经统计方法。
牵头单位:服务业科
12.完善城乡划分办法,建立和规范城乡划分质量控制方法。
牵头单位:综合科
参加单位:农业科、法规科
13.研究贯彻国家和省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改革,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加快研究以工业生产指数替代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方法。采用产品物量指数与价格缩减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大幅增加工业产品产量统计品种,进一步完善工业生产指数的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工业科
14.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方案,实现投资统计调查对象由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融资统计监测工作,加强投资数据预警评估和信息发布。
牵头单位:投资科
15.扎实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做好城乡住户收入调查以及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统计,开展居民收入统计分析研究和统计监测。全面加强数据质量控制,通过做好样本管理和维护、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做好现场调查组织、严格基础数据审查和开展全过程质量评估,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做好一体化数据的发布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收入数据的测算、新老口径数据的衔接和报告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科、综合科
16.贯彻国家新型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推进服务业统计监测,开展服务业发展研究,配合部门做好服务业改革试点,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服务业科
参加单位:综合科、工业科、投资科、能源科、普查中心
17.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研究建立电子商务定期监测调查,适当增加分品类统计;结合经济普查及部门统计资料,研究全社会电子商务总规模的推算方法,并推算全社会电子商务相关数据。
牵头单位:服务业科
参加单位:工业科、投资科
18.按照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利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建立和逐步推行在乡镇一级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机制,实现适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要加快建立部门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建立完善利用部门资料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市基本单位的检查机制,保证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真实准确;利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有效链接,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可视化展示工作,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普查中心
参加单位:法规科、工业科、农业科、投资科、服务业科、数据处理科、综合科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局长吴桂芬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张兴平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欧明宇、纪检组长朱建军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协调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分工任务,及时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汇总后向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单位负责研究、部署和实施有关分工任务,切实履行有关责任。参加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各单位要统筹好统计改革和各项业务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分工需要调整参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
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对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领导责任,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制订改革工作方案,明确领导主体、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把贯彻实施分工任务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调研、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开创我市统计改革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