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局各专业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三查” 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统计办发〔2013〕72号)精神,现进一步做好我市“三查”工作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统计局局长要切实履行好“三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三查”不结束,整改不到位,力度就不减弱。市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所负责专业“三查”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工作规范、彻底。
二、进一步深化“三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各县区要继续开展查漏补漏工作,对联网直报企业自查、核查工作务必做到100%,不留死角。要进一步梳理“三查”发现的问题,并逐个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对该退出的企业立即申请退出,对不及时清退不符标准的县区暂停新企业申报;对数据有较大差异的要认真做好核实调整工作,确保整改规范到位;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快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确保统计设备齐全、统计原始记录完整、统计台账规范健全、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各专业要加强平台联网直报数据监管,及时核查异动数据,防止“触线”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认真总结
“三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专业科室要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查出的问题,写出详实的整改工作报告,于9月16日前报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局将于9月对重点地区整改结果进行再核查,并依据核查情况加强对县区相关专业数据的评估。
联系人:赵正基 电话:3265665 QQ;871254564
广元市统计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