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局相关专业科室: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联网直报统计调查行为,切实保障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根据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全面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的检查,净化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环境,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有效遏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检查内容
(一)2015年所有专业联网直报的数据质量情况。
(二)2015年所有调查单位名录的真实性。
(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做法。
三、检查的方式和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纠和专业梳理阶段(2016年1月7日至2月6日)。各县区统计局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下发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是否存在非法代填代报、授意干扰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等违反统计“四条红线”的行为;各联网直报企业是否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力争通过自查自纠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市局各专业科室2月6日之前根据各县区“上报率”、“直报率”和数据质量等情况提出下阶段重点抽查的县区、企业名单,提交政策法规科。
(二)督导检查阶段(2月14日至2月23日)。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牵头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一般的违法行为及时告诫,责令整改;对突破“四条红线”和多次迟报、拒报的严重违法行为,将立案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各专业科室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于2月24日前交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各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把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要充分利用年报机会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统计法》,使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独立直接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法治意识,为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专业联动,注重结合。这次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全面检查工作,各专业间要加强联系,实行专业联动,并注重“四个结合”即与统计巡查和查询“回头看”相结合,与统计执法相结合,与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市级示范单位创建相结合,与建立统计管理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力求达到全覆盖、深层次、高质量。
(四)认真整改,及时修正。各县区统计局根据自查出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剔除不合规的企业并根据检查情况纠正失实的统计数据,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并于2016年2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乔治聪 邮箱:449571078@qq.com
广元市统计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