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元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系统预防风险的能力,确保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种风险,规范风险应对处置程序。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四川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的要求,广元市切实加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风险预防工作。
一是发文安排部署。广元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于2014年1月3日发出《广元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的通知》(广府经普办字〔2014〕1号),对广元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了预防风险办公室,统一领导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类风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工作组有关人员担任。预防风险办公室实行工作组组长负责制。同时要求县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预防风险办公室,制定各种风险预案,全面组织实施本地风险应对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预防风险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明确了经济普查办公室各工作组预防风险工作的联络员和负责人;明确了值班人员负责接收风险事件的情况汇报,由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统一作出风险事件的处理安排;明确了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内容;明确了对风险事件情况及时向本级和上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汇报,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