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市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二)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改革创新、砥砺前行,保障全局2022年统计工作顺利推进,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真实统计数据和信息决策服务,有序开展七人普数据产品的印制和开发应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个行政单位,包括下属一个参公单位、一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广元市普查中心、广元市统计大数据管理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代管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23.4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7.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723.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55万元,占3.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96万元,占93.5%;其他收入(代管资金)21.94万元,占3.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72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95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109.5万元,占15.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1.5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5.3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9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61万元,占82.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2万元,占6.69%;卫生健康支出22.66万元,占3.35%;住房保障支出49.37万元,占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96.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462.57万元增加34.04万元,增长7.3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新增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增加。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3.0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经费,其中: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及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5.46万元,占比8.6%,其他统计专项业务费在同口径范围内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幅4.03%。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5.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9.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0.3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0.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广元市统计局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 2022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万元,较 2021年预算6.6万元减少0.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统计专项督查、乡村振兴等各类专项业务工作开展。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统计局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04万元,上升9.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用于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统计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6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0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用于统计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用于统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广元市统计局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广元市统计局管理部门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广元市统计局管理部门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广元市统计局部门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市统计局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2.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