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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市统计局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广元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统计、效能统计、服务统计、阳光统计的重要举措,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依法统计、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公开”要求,持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通过广元统计内、外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217条,其中,概况信息10条,计划总结信息360条,政务动态信息2460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210条,其他信息168条。主动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信息200余条,按时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约稿信息、专报等。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现已全部办结。

(三)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定期督促检查,严格逗硬考核;制定了《广元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该科室政府信息编写工作。严格实行信息编写、报送和审核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和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企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反复审查;所有公开上网的文件一律与标注密级或内部资料的文件分开清理,对公开上网文件中敏感字眼、内容逐字筛选,实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同时,在办公经费、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四)狠抓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等各类公开信息,维护好普查、法制两个专栏,认真及时处理局长信箱、在线留言等互动交流平台信息;各专业科室按月、季、年度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数据,局办公室落实专人及时报送各类工作动态及其他应公开的信息;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广元日报、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等各类信息;坚持按季度、年度召开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拓展基层公开渠道。依托各县区统计局、各乡镇统计工作站和各统计调查单位,建立上下联动、及时便捷的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LED屏等各类公开载体,加大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统计服务。

(五)强化培训指导,确保公开时效。在政务公开信息撰写方面,组织开展对局各科室信息工作人员和各县区办公室主任开展专题培训,并将市政府月度信息报送要点及局重点工作安排,月初梳理并印发至各县区、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明确当月信息报送重点,确保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在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审核方面,通过统计工作会、年报会、实地指导等各种方式方法,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类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不够宽泛,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小,主要是经济动态信息和政策文件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统计实际,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拓展内容,丰富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纵深发展,在加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二是围绕热点,突出便民。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便民服务事项和形式。三是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统计类优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统计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和有关部门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