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52亿元,同比增长0.8%,增幅较全国(5.8%)、全省(4.3%)分别低5.0和3.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十九位,川东北第五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35.40亿元,同比下降9.1%。
按销售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1.35亿元,同比增长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9.17亿元,同比增长1.2%,增幅较城镇市场高0.6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一季度,餐饮收入20.54亿元,同比增长10.2%;商品零售99.99亿元,同比下降0.9%,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3.7%,增速较社消零增速高72.9个百分点。
按商品类别分,一季度,在统计的16个大类商品中,有6大类保持正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3756.8%、其他类215.1%、书报杂志类90.4%、通讯器材类34.7%、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32.3%、中西药品类24.8%。
按行业分,批零住餐业三升一降。一季度,批发业零售额实现23.65亿元,同比增长28.4%;零售业零售额76.17亿元,同比下降7.5%;住宿业零售额1.32亿元,同比增长8.3%;餐饮业零售额19.39亿元,同比增长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