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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公开竞聘骨干兼职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来源:本站 分享:

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统计局《关于公开竞聘骨干兼职教师的通知》(川统计办发〔201319号)转发你们,请有意向参加竞聘的人员积极准备报名。

 

                                                    广元市统计局

                                                  2013315

 

关于公开竞聘骨干兼职教师的通知  

川统计办发〔201319

各市(州)统计局、省局各处(室)、中心、所:   

        为充分挖掘培养内部优秀人才,为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平台,同时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多渠道、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经省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统计系统内竞聘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搭建四川省统计系统业务培训兼职教师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范围

全省统计系统

二、竞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具有履行兼职教师职责的个人素质。

三、竞聘项目

(一)统计分析培训

(二)能源统计业务培训

(三)新形势下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培训

(四)第三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知识培训

(六)新型城镇化知识培训

(七)国民收入核算体系(SNA体系)新知识培训

(八)大数据时代下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培训

(九)新型工业化知识培训

(十)名录库管理知识培训

四、竞聘流程

(一)申报:系统内干部在公布的十个项目中结合自身特长和业务能力进行申报,填写《四川省统计系统干部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区(市)县统计局干部的申报表提交所属市(州)统计局;省统计局干部的申报表交人事处。

(二)初审:市(州)统计局负责本级及下属区(市)县统计局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一个市州,同一项目只能报1人,如果有2个及以上人员竞聘同一个项目,则择优选拔优胜人员1人。

省统计局干部的初审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三)竞聘:省统计局人事处组织项目竞聘评审。项目申报人准备PPT课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阐述并试讲15分钟。

(四)评审:由省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教案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语言、教学仪态等现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每个项目2名(设AB角)授课人员建议名单。

(五)审定:局党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五、时间安排

(一)41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415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5月底前参选人员准备PPT课件;省局筹备竞聘相关工作;

(四)6月底前组织项目竞聘评审。

六、激励机制

(一)项目竞聘优胜者聘为系统内兼职教师,入选全省统计系统业务培训师资库。

(二)各级统计局党组要对兼职教师给予重点培养。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

(三)优先安排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培训。

(四)兼职教师讲课享有适当课时津贴补助。

(五)对兼职教师进行动态管理,对优秀教师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统计局、省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市(州)统计局、省局各业务处室至少申报1个项目。

(二)各级统计局要为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和履行教学任务提供便利,做到工作教学两不误,充分调动兼职教师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省统计局将把各市(州)局参与项目竞聘情况纳入统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