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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2-30 来源:市统计局 分享:

2024年,广元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四川统计局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协调发展。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到全市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中来推进。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统计督察整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统计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统计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部署统计工作必讲依法治统。各县区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统计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报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始终把依法统计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研究制定统计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把“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的重要内容,形成“一把手”主动谋划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全面落实主要抓、业务科室同志具体抓和干部职工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是经常跟踪督办。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等,部署推动统计专项治理、统计督察整改等重点统计法治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高效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见效。加大“以案示警”力度,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警示教育会10次,通报国家、省查处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普法宣传广泛深入。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全年各级各有关部门累计组织学习统计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内容30余场次。联合发改、经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及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统计业务员入企指导、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以及业务培训会等,直面企业单位讲解统计指标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今年以来,针对企业、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培训达4000余人次。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及大型普查等,全市统计机构开展系列大型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12月联合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上统计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精心制作特色统计普法作品,将国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唤马剪纸艺术、麻柳刺绣技巧融入,制作具有统计法治元素的《五经普“两员“入户登记五部曲》《单位清查“宝典”》宣传动漫。印制统计法治读本、折页等宣传书籍5000余册。利用“看广元”“广元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专题报道30余期。

(二)突出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新修改《统计法》颁布后,我局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部署要求,迅速研制《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专题传达2024年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会上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黄燕局长对贯彻执行作了详细安排部署。全市统计系统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多次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新修改《统计法》,推动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将其纳入学习内容。目前,市政府常务会已列入学习计划,6个县(区)、广元经开区均已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学习,苍溪县已列入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计划。10月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题汇报新修改《统计法》。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7月邀请省统计局专家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全市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专题讲解授课。6—10月,市局政策法规科先后到青川、利州、昭化等县(区)党校举办的培训班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及时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在市统计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动态类、政策解读类等栏目,及时公布有关统计信息,办结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群众投诉咨询、求助建议等。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按时对“互联网+监管”、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等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认真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报名及换证工作,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全市考试通过率达20%。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工作,发现与统计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的,按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清理,清理并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2份。

(四)全力推动统计督察整改。收到《四川省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我市统计督察整改方案,组织召开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并通过各类会议强调落实督察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统计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及时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市统计工作考核及市委巡察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县(区)和部门按规定追责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从严从实。针对学习不够到位等问题,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推动全市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文件热潮。进一步巩固统计专项治理成果,建立数据核查长效机制及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工作机制,对统计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和部门统计工作,每月开展新入库企业(项目)100%现场核查,每季度开展主要指标阳光评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五经普单位清查,采取以“名录底册”为索引,逐一开展“地毯式”摸排的方式全面清查,事后组建清查验收专班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尽管我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检查人员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统计基层基础还需夯实。2025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标,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多形式宣传普及新修订的《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做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三类人群的统计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二要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落实。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及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成果,规范数据收集、审核、评审管理行为,严肃统计纪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充分运用官网、商业综合体户外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让统计法律法规“活起来”“亮起来”,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成效。

            

                                                         广元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