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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统计法》
发布时间:2010-05-28 来源:旺苍县统计局 分享:


2010528,旺苍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尚华、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昱隆等政府在家领导。县委副书记张世忠、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大良应邀参会。县级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尚华用“四个进一步、一个严格、一个强化”从六个方面对新《统计法》进行了解读:第一、进一步完善并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制度,为有效防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二、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使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第三、进一步加强了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明确了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地位;第四、严格对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第五、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提升了《统计法》的执行力;第六、进一步完善了统计法律责任制度,增设统计违法行为种类和法律责任,明确政府统计机构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建议权,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张县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当作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新《统计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宣传新《统计法》,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全县统计事业科学发展;二是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反映统计真实情况,体现统计的全面性、科学性、真实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依法统计,以“为人民负责、为历史负责、为个人职业操守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