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人普办字〔2010〕31号
各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0]114号)精神,基层公安机关应于2010年8月底前将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资料移交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各市州应于9月20日前上报《户口整顿验收表》,未按时上报的将按迟报天数实行扣分。市政府人口普查办公室(广府人普办字[2010]25号)通知要求:“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于9月8日前将开列到村级的《户口整顿验收表》以EXCEL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市人普办;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本县区汇总后的《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资料》按照下发的表式(表式附后)汇总上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但经多次催收,截止2010年9月20日仍有部分县区未上报,已影响我市在全省考核被扣分。现将资料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户口整顿验收表》按时上报的有苍溪县、朝天区,迟报的县区有旺苍、元坝、青川、剑阁,仍未上报的县区有利州区;
二、《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资料》按时上报的有苍溪县,迟报的县区有旺苍、青川、朝天,仍未上报的县区有利州、元坝、剑阁。
请各县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相关资料,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执行力,按要求切实做好各类资料的上报工作。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对迟报和未上报户口整顿资料的县区实际按迟报天数扣分,并纳入工作考核和目标考核。
附件:广元市各县区户口整顿资料上报情况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元市各县区户口整顿资料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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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整顿验收表 |
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资料 |
备注 |
规定上报时间 |
实际上报时间 |
规定上报时间 |
上报时间 |
利州区 |
9月8日 |
未报 |
9月15日 |
未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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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区 |
9月8日 |
9月21日 |
9月15日 |
未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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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 |
9月8日 |
9月10日 |
9月15日 |
9月20日 |
迟报 |
旺苍县 |
9月8日 |
9月20日 |
9月15日 |
9月20日 |
迟报 |
青川县 |
9月8日 |
9月21日 |
9月15日 |
9月18日 |
迟报 |
剑阁县 |
9月8日 |
9月21日 |
9月15日 |
未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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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 |
9月8日 |
9月15日 |
9月15日 |
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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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期:2010年9月21日。
主题词:人普 资料 报送 通报
抄送:省人普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广元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