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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六
发布时间:2010-11-15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中有关户籍人口登记问题解答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在户口登记地登记户籍人口信息的具体操作时,要严格按照划分好的普查小区范围,对小区内所有家庭户、集体户的户籍人口(包括空挂户口)进行询问登记,同时要充分利用公安户口整顿获取的资料,进行逐人比对。发现不一致的,要进行核查确认,防止遗漏。

是否属于死亡未注销户口的,普查员不可轻易判定,要经上级核实。确认属于死亡未注销户口的,不予普查登记。但要注意,对于普查前一年内死亡的人口,要在普查表户记录中反映并要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