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局内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中共广元市统计局党组 广元市统计局
2013年3月27日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贯彻十八大精神,增强执行力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
(二)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到实处。
(三)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二、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纪律意识,做严明政治纪律的模范,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切实增强执行力,做严明统计纪律的模范,加大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各项决策和重大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形成统计工作一盘棋。
(二)加强重点工作督办。要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统计、巩固和拓展“一套表”联网直报、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等重点工作,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三)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矛盾要及时处理化解,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确保干部清正廉洁。
三、落实八项规定,深化行风建设
(一)改进机关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建立局领导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和督办工作制度,深入统计基层、企业和调查对象,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二)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等娱乐活动等行为。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四)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大力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树威信”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
(五)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不断将统计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大兴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之风。
四、反对弄虚作假,惩治预防腐败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统计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开展廉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季度反腐倡廉教育大会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干部任职谈话活动,深入推进“三早”预警机制。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弄虚作假等各种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人。完善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的综合效果。
(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梳理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为重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纪委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科学制定、认真编制2013—2017年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认真组织市、县区统计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建设,做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模范,做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执行党组决议的模范;认真开展“三项建设”和“书记下乡”活动,在形象良素质优上做足功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