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三个提高”,推进依法治统,深化统计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
(一)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普法。扎实做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推动统计法律“七进”活动。强化依法管理。认真落实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统计的职责权力,依法管理统计调查事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各级统计机构门户网站统一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督促整改。强化统计执法。克服畏难情绪,坚决查处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努力抓好统计系统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工作。完善统计约谈制度。对在统计工作上履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依法问责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约谈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统计局。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执法人员,保障执法工作条件。
(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按照全国全省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各项统计工作。深化核算制度改革,做好三经普与GDP数据衔接工作,实施地区GDP统一核算制度,夯实核算基础。做好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强化部门联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对分析两种制度方法对投资规模、速度、结构等的影响,做好宣传解释,为2016年正式实行新的投资统计制度奠定基础。推进能源统计改革,做好三经普能源数据衔接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做好企业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开展新型服务业统计方法研究。扎实推进就业失业统计改革,为2016年使用调查失业率数据做好准备。继续巩固完善“四大工程”,扩大联网直报范围,推进县卡、乡卡资料的联网直报。实现全部乡镇统计专网建成开通,全面推广乡镇统计信息系统的应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视频会议系统。搞好数据仓库建设。
(三)全力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始终把为科学决策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第一要务。更好地服务党政科学决策与宏观管理。突出跟踪预警,做好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监测。今年的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的风险和压力比预想的大,1月份全部税收、公共财政收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业用电量均呈负增长,公路运输周转量、各项存款等呈低速增长,经济形势越复杂,统计预警监测的任务就越繁重。统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纳入各级目标考核指标的监测评价。以月度为节点,做好支撑经济增长8.5%的各行业(部门)基础指标及协调匹配指标、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的支撑因素(电量、增值税、货运弹性)、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运行及产生的影响、建筑业、服务业、房地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减排等监测分析。突出前瞻有效,做好经济形势分析。以季度为节点,兼顾总量、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关注宏观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对发展成果、经济运行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对经济发展走势及时研判。突出深度广度做好专题分析。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收入分配等问题进行研究,形成有深度的分析研究精品。突出丰富多样,开发提供优质统计产品。在继续做优现有统计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创新驱动、结构优化、转型升级、质量效益等反映新常态的内容,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视频等多样化统计产品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和新闻发布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新闻媒介等发布的官方统计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增强信息发布的可读性,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统计,让统计更便捷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更好地服务调查对象。建立与统计用户、调查对象的新型合作关系,主动为调查对象提供统计产品,使统计数据和信息更好服务社会和用户。实时更新统计内外网信息,增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功能,丰富联网直报知识库,为调查对象提供联网直报填报流程和问题解答。
(四)认真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统计调查。做好三经普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按时、按序发布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做好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研究,全面分析我市经济发展变化、经济总量结构及布局、产业结构规模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特征,为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供详实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普查的社会效益。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搞好农业普查的动员部署、调研、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全面利用PDA和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做好人口数据采集。认真实施企业创新调查。全面摸清我市企业创新活动基本情况,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切实做好服务业调查。落实规模以上服务业联网直报月度调查制度,抓实支撑第三产业有关行业增加值核算数据的审核。继续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广元市住户调查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调查制度,客观反映我市居民收入情况。全面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
(五)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始终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多措并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抓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的再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层层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专业直接抓的数据质量责任机制。抓统计数据质量评审机制的再完善。进一步完善主要指标评估办法,规范评审流程,坚持按季召开GDP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评审会,会同相关部门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支撑性评估,增强主要指标与电力、税收、金融、交通数据的匹配性、协调性,全力打造“阳光评审”。抓企业单位和投资项目的统计申报。加强专业协作、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新企业、新项目的信息,督促引导企业完善基础资料,提高申报质量。统计部门要对新申报的“四上”企业和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全覆盖的实地核查。认真落实《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成果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畅通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共享渠道,适时做好统计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管理。抓企业联网直报监管。认真执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联网直报平台日志监管办法》,坚守“四条红线”,建立统计执法大队牵头、专业配合、市县联动的平台日志监管长效机制,重点监管“一址多企”、内网IP、综合用户账号报数行为,密切监控平台数据修改痕迹。市局仍按月对直报率、修改率、注册率、持证率、修改痕迹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数据异动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情况作为评审认定县区主要数据的依据。抓业务培训与检查指导。域内全部“四上”企业、乡镇(街道)、部门统计人员参加县级及以上统计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县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到企业、乡镇实地指导覆盖面不低于70%、到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小区指导覆盖面100%。市统计局实地检查和指导企业、乡镇和调查小区覆盖面不低于30%。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达省标。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台账编制工作的通知 》,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四上”企业基本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
(六)切实加强部门统计工作。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两大支柱之一,既是加强行业管理,引导、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依据,又是准确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态势的重要手段。新常态对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上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意见。认真执行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数据问题倒查。制定实施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审核评估方案,推动部门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市统计系统要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作风、行风、效能、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建成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守党纪。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决按照廉政准则办事,牢牢守住“廉政”红线。继续在定制度、立规矩、强作风、严落实上下功夫,推进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体制建设。坚决反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惩治统计领域腐败行为。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严控发文数量、会议数量,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抓好督促检查。加强行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牢固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坚守统计职业操守,端正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加强效能建设。继续加强统计系统效能建设,完善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督查检查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全系统执行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守精神家园。继续完善制度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统计队伍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