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
现将省统计局《关于做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统计办发〔2013〕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关于做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川统计办发〔2013〕103号
各市(州)统计局,省局各处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为着力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根据《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经省统计局党组2013年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印发你们,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是实现统计“三个提高”的内在要求,也是《统计法》的要求和省政府的规定,更是统计系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各地要按照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工作领导,在组织建设、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管理制度、统计手段、法制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抓紧落实,力争按省政府要求如期实现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
二、认真学习,细化任务
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是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结合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的,各级统计部门、各有关专业处室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推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问题,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细化企业规范化建设中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企业规范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活动。
三、联动推进,抓好落实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围绕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督促企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专业处室要结合不同行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统计台账范本,建立实施细则和检查方案,做好工作指导,着力夯实企业统计基础,扎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附件:
1.工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doc
2.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doc
3.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规范.doc
4.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工作规范.doc
5.住宿餐饮企业统计工作规范.doc
6.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doc
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工作规范.doc
8.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规范.doc
四川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